2021年9月29日 星期三

当前聚焦:合同保全权的撤销权知识

时间:2023-01-15 13:14:24来源 : 法师兄


(资料图)

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,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,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
关键词: 人民法院

(责任编辑:黄俊飞)

推荐内容

Back to Top